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议了会议材料后,就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经核查,沈汉标先生、沈竣宇先生、张正伟先生、宋华军先生、甘国强先 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均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 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沈汉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沈竣宇先生、张正伟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甘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袁英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