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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好莱客好莱客(SH:603898)2024-04-26 20: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发行245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1,283,362元,股份总数31,128.3362万股[5][10] - 发起人沈汉标、王妙玉、詹缅阳持股比例分别为57.142%、36.628%、4.285%[10]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6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8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2]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6][88] - 无重大投资等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8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6] - 公司通知以公告等方式发出,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99] - 公司上市后指定特定报纸及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