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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软:中科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中科软中科软(SH:603927)2024-04-11 21:04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修订后其他条款不变[11] - 修订后的相关规则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12] 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93,600,000元增至831,040,000元[2] - 公司股份总数将从593,600,000股增至831,040,000股[2] 股东大会 - 过半数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股东大会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时,需披露候选人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关系等[3][7]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3][9] -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会应在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 董事、监事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形,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4] - 公司应在董事、监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4] - 审计等3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4][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代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董事会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5][1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5][1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7]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并负责解释,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批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