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管理制度(2024年3月)
担保审批 - 公司为他人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2]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并分析风险[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六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批,超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申请要求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等资料[5] - 六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提供担保[6]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11] - 订立时审查合同主体和内容,不合理可要求修改[11]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经办对外担保,负责资信调查等工作[14] 后续管理 - 如实向审计机构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5]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时效期限[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分析报告[15] 风险应对 - 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启动反担保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6]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能力等情况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6] - 财务部门根据风险提处理办法报分管领导审定[16]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责任[1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