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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醋化股份醋化股份(SH:603968)2023-12-12 17:07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 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 出建议。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