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4]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4] - 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人员选任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2] - 股东提董事候选人需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2]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签字[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8] - 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18] 其他规定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8] - 审议相关事项特定情形委员应回避表决[20] - “以上”包括本数[22]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2]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与国家法律抵触按规定执行[23]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