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201.52 万元对参股公司兰州鼎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兰州鼎达")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及参股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 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 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原则,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经讨论后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宝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