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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醋化股份醋化股份(SH:603968)2023-12-12 17:05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1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 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 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