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我们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董 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