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 - 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11] 股份回购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需满足特定条件[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相关会议通过[3] - 按规定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有比例限制并需在三年内处理[3] - 不同情形回购股份有期限规定[3] - 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当年已实施的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4]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需经相关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董事任职资格 - 因特定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6] 利润分配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内容[7]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 -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8][9]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最低要求[8][9] - 审议相关议案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9] - 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9]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9]
正川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