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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康德莱康德莱(SH:603987)2024-04-26 19:58

行政处罚 - 公司报告期内及其子公司受2次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2次受交易所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7] - 柳州瓯文2021年9月14日因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被处100,000元罚款[10] - 柳州瓯文2022年9月8日因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受处罚[10] - 柳州瓯文因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被处罚500元[11] - 广西北仑河卫材2022年2月14日因经营不符要求医用口罩被处罚35,000元[11] - 广西北仑河卫材2022年12月19日因生产不符要求医用口罩被处罚30,000元[11] - 瓯文(上海)因搭建临时建筑物不符消防安全要求被处罚3,000元[11] - 广东康德莱集团2020年2月21日因产品检验不符要求被处罚35,000元,没收32支不合格产品[11] - 深圳影迈科技因未按规定申报居住信息被处罚500元[11] - 广西瓯宁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被处罚500元[11] - 广东康德莱集团2020年8月28日因高价售熔喷布,被没收违法所得409,386.55元,并处1,228,159.65元罚款[12]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9月,穿刺美容系列收入1731.24万元,占比0.92%;其他美容系列收入1087.75万元,占比0.58%;生物美容系列收入271.29万元,占比0.14%;合计收入3090.27万元,占比1.65%[42] - 2022年度,穿刺美容系列收入4580.43万元,占比1.47%;其他美容系列收入1455.01万元,占比0.47%;生物美容系列收入334.60万元,占比0.11%;合计收入6370.03万元,占比2.04%[42] 未来展望 - 公司拟打造万级净化车间,新建医美类等三大生产线,扩大主营业务规模[43] - 公司将引进自动组装、包装设备,提升医美类产品产线自动化水平[4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3年12月5日,浙江康德莱取得一次性使用超声引导神经阻滞穿刺针境内产品注册证并开始生产[48] 合规整改 - 2022年4月、10月、11月公司分别更新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32] - 2023年7月,公司更新修订《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40] -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与培训以后生效的规则制度[40] - 公司将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加强内部及外部审计力度[37] - 公司全面梳理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加强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管理[38] -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管理制度[31][38][39] 资质认证 - 发行人专用于医美业务的产品已取得境内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境外产品认证[49] - 发行人持有FDA认证的注册证号为K223327,备案日期为2023.02.16;浙江康德莱持有FDA认证的注册证号为K223334,备案日期为2022.12.16[50] - 发行人EU认证证书编号为G10041 808005 9Rev.0 1,有效期为2023.07.19 - 2026.02.10;浙江康德莱EU认证证书编号为G10036 336005 8Rev.0 1,有效期为2022.07.01 - 2026.04.14[50] - 发行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沪药监械生产许20000386号,许可期限为2024.03.13 - 2029.03.12;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浙药监械生产许20100054号,许可期限为2020.03.13 - 2024.10.09[51] - 发行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沪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9068号,许可期限为2020.10.30 - 2025.10.29[51] - 广东康德莱集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粤珠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21号,许可期限为2023.01.06 - 2024.12.24[51] - 发行人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为沪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253号,备案日期为2020.10.30[52] - 广东康德莱集团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为粤珠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20号,备案日期为2023.05.24[52] 可转债相关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曾发行过可转换公司债券[65]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出具前六个月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亦无已披露的拟减持计划或安排[65]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海康德莱控股,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康德莱控股、共业投资、温州海尔斯[59] - 除温州海尔斯、独立董事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5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认购,认购成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6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承诺若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被动减持除外),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认购,认购成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被动减持除外)[60] - 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康德莱控股、共业投资承诺若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认购,认购成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61] - 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温州海尔斯就本次发行认购作出承诺[61] - 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计划或安排,将遵守短线交易规定[62] -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查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减持情形,若有减持不参与认购,若无减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认购,认购成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63] - 发行人独立董事及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计划或安排,将遵守短线交易规定[6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出具承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