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08日,注册资本为16,993.2万元人民币[10] -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5100[11]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6月24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4] - 激励对象共计32人[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5.00万股,占股本总额0.7356%[1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3][24] 激励对象分配 - 王春燕、武海亮各获授10万股,分别占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588%[1] - 其他30人共获授105万股,占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4.0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6179%[1] 解除限售安排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24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9]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36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9]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48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9] 授予价格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11元[33]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38]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38]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38] 程序要求 -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8][47]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8][47]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8]
华丰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