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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第二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SH:605196)2023-08-11 18:5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 财务状况,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