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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稿)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SH:605196)2023-11-17 18:5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 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 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