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7] - 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等[9]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等[10] 内部审计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15] 决议相关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对报告评议后将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1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7]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18] - 会议应有记录,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0]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