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连超)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有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亲属等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伟时电子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