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独董过半数,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10] - 督导内审部,提议聘请或更换外审机构[11]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内部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 会议信息送达 - 董事会办公室会前3天送达会议及有关信息[15][17] 工作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