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健之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公告
健之佳健之佳(SH:605266)2023-12-11 17:14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制度议案[1]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内容[7] - 对外投资等三项制度修订审核程序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董事会[7] 股份转让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 股东大会 - 多种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3]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董事会 - 特定主体经独董会议且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5] 其他 - 修订后的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日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