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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健之佳健之佳(SH:605266)2023-12-11 17:14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12月11日制定工作细则[1]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独董过半[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履职与决策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无书面意见应撤换[6] - 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定全体过半通过[9]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大会审议[8] - 经理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召集 - 非主任提议,主任10天内召集[9] - 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召集[9]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办公室会前3天通知委员信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