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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健之佳健之佳(SH:605266)2023-12-27 17:5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王琳律师、谢峰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 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已于2023年12月 11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