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正式公开披露的事项。 第六条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 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 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及监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