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八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有民主作风、 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 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