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3年10月13 日在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 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28日公告发出了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 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联系 方式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0月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