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春雪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 春雪食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春雪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48,888,679.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111,320.7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