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注册,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41.3717万元[9]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股本总数为76413717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潘吉庆认购10295088股,持股比例20.59%[17] - 于发明认购9252220股,持股比例18.50%[17] - 王建忠认购8962487股,持股比例17.92%[17] - 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332222股,持股比例6.66%[17] - 刘洪月认购1718466股,持股比例3.44%[17] - 王文新认购1571136股,持股比例3.14%[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1]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92][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总数1/3[12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25] - 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通知方式有书面、传真、邮件或电话[125]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符合条件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3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3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3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39]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日通知[15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递机构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电子邮件发出之日即为送达[1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62][163][16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9]
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