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必易微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 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 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