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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地熊大地熊(SH:688077)2023-09-05 17:0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00251号 致: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