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01234%&'()+ 56789:;<=>?@AB'?@CD+ E@FGHIJKL+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瑞 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瑞松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40,1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27.5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63,946,049.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58,071,815.90 元后,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