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谊众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上海谊众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595 号)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5.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774.5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7,171.4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