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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SH:688091)2023-08-17 17:08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023 年 8 月 16 日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