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请求反馈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范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股东权利行使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及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投票制度与计票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19] - 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8] 表决权排除 - 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申联生物: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