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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申联生物申联生物(SH:688098)2024-04-26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 因辞职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5]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会议与资料 - 公司应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津贴与审议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7]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履职保障与制度生效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及修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