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8] -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1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4]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1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收占比均为100%[15]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22]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错报≥1%为重大缺陷[2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错报≥3%为重大缺陷[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5%[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产损失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税前利润的3%<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5%[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产损失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3%[21] 制度建设与展望 - 2023年公司修订《治理制度汇编(一级至四级)》《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并自评[24] - 2024年及未来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管控与监督[24] 其他信息 - 公司登记资本额为2670万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