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三达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达膜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