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三达膜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提高公司资产或资金运作效率和运作效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达膜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可支配的资源,通过购买、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 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投资决策权属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可将相关投资决策权 授予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但不足 50%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但不足 50%的;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