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达膜: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
三达膜三达膜(SH:688101)2024-09-09 17: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012,066元[8]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13]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46,000,000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2,012,066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144,770,450股,占总股本58.85%[14] - 清源(中国)有限公司持股85,682,350股,占总股本34.83%[14] - 厦门易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22,200股,占总股本2.57%[14] - 厦门程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273,000股,占总股本2.55%[14] - 厦门岷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52,000股,占总股本1.20%[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特定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的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足50%,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按合并报表口径)[11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2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