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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修订)
中国电研中国电研(SH:688128)2024-09-20 17:2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7] 选任程序 - 董事、高管选任经研究需求等程序[11]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