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晶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98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1,047,987,2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27,450,183.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20,537,016.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