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芳源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SH:688148)2024-07-29 17:11

股本情况 - 公司2021年8月6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0874亿股[1] - 2021年11月26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97.8万股,总股本增至5.11718亿股[4] - 2023年1月20日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2万股,总股本减至5.11606亿股[4] - 2023年3月29日“芳源转债”转股,新增股份53股,总股本增至5.11606053亿股[4] - 2023年10月27日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万股,总股本减至5.10173053亿股[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总股本为5.10173053亿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3504亿股,占比24.2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6669053亿股,占比75.79%[5]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13名,对应股份1.23504亿股,占总股本24.2083%,2024年8月6日起上市流通[2] - 罗爱平持有限售股75,822,800股,占总股本14.8622%,本次全部上市流通[24] - 吴芳持有限售股17,148,600股,占总股本3.3613%,本次全部上市流通[24] - 袁宇安持有限售股15,046,100股,占总股本2.9492%,本次全部上市流通[24] - 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限售股9,502,700股,占总股本1.8626%,本次全部上市流通[24] 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承诺2024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26] -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10] - 相关人员未履行承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股票,锁定期延长三个月,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8][11] 其他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26]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1]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