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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唯捷创芯唯捷创芯(SH:688153)2024-04-25 17: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2]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8]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及披露[32] 专门委员会规定 -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获得选任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5]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2]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0] - 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管理时,独立董事应维护整体利益[33]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5]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并及时提供会议通知和资料[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