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德龙激光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及时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
中煤设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 4,8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6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上市流通。 限售期届满后,中煤设备根据市场情况减持了德龙激光股票,其中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低于发行价,合计减持 134,56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13%,合计减持金额 3,535,658.52 元。 中煤设备以低于首发价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中煤设备在《德龙激光招股说明 书》中做出的承诺:"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如 本企业在限售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歉 并及时购回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