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1年6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 - 2021年7月26日以8.4元/股向119名对象授予183万股[14] - 2022年8月22日为97名对象办理46.65万股归属,价格调为8.25元/股,作废23.30万股[18] - 2023年6月26日授予价格调为8.13元/股,作废66.65万股[19] - 2024年4月19日调整股票来源[20]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1月1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1] - 2023年2月13日以8.3元/股向19名对象授予397万股[25] - 2023年12月28日授予价格调为8.18元/股,向27名对象授予50万股预留股[27] - 2024年4月19日调整股票来源[28] 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前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调整后为回购及/或定向发行[30][31][32][33] - 调整前授予价格为8.3元买增发股,调整后为8.3元买回购及/或增发股[33][34] 其他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调整获必要批准授权,需继续信息披露[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