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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SH:688197)2024-04-28 15: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8.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71.9343万元[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李文军持股7295.3101万股,持股比例66.256%[12] - 发起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68.9480万股,持股比例8.800%[13] - 发起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6.3200万股,持股比例4.780%[13]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8]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多项方案[78]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事项[80] 交易审批 - 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2] - 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0]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