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4] 内部控制情况 - 审计对象为瑞晟智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4] 内部控制情况 - 审计对象为瑞晟智能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