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39,200股,于2019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4.2237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14.2237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谢乾认购公司股份41,952,000股,持股比例69.92%[14] - 宜兴中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股份6,072,000股,持股比例10.12%[14] - 华软创业投资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股份4,800,000股,持股比例8.00%[14] - 刘丹认购公司股份2,760,000股,持股比例4.60%[14] - 张宇明认购公司股份2,208,000股,持股比例3.68%[14] - 谢小球认购公司股份2,208,000股,持股比例3.68%[1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股东可自行起诉[26] 股份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8]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审批[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六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0]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3]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5]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票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通过[58] 董事、监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59] -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59]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8]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6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6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超六年[7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93]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9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4]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75] - 特定交易事项董事会审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条件[7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7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78]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除外[7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1]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4]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况需按程序提交审议[85] - 特定交易事项总经理有相应审批权限[8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86]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市值的10%[8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低于公司市值的10%[8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1000万元[86]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100万元[8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100万元[86]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之日起1个月内解聘[9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0]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2] - 连续2个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本年度现金股利分配累计不超年初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102] - 未分配利润达或超股本30%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102] - 重大投资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102]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5]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19]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9]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
卓易信息: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