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 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董事会秘书一人,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