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于永生、李学尧独立性[1] - 两人无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情形[1] - 两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等妨碍独立性关系[1]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于永生、李学尧独立性[1] - 两人无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情形[1] - 两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等妨碍独立性关系[1]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