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内控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2]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的100%[1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1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已安排整改或制定方案[52][5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5]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名[18]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19]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7] - 内审部设经理1名,配备审计员1名[27] 业务与管理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研发与销售[16] - 重点关注采购管理、资金活动等高风险领域[17] - 公司对分子诊断试剂产品按预期销售量及重要程度分四类管理[38]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存货、固定资产盘点等程序并定期抽查[40] - 公司制定多项销售相关制度,明确各环节权责及制约措施[41] - 公司制定研发成本控制标准,加强研发全过程控制[43]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44][45][46] - 公司制定对子公司管控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以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划分,重大>基准5%,重要3%≤错报<5%,一般<3%[4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以资产总额损失划分,重大≥基准1%,重要0.5%≤损失<1%,一般<0.5%[51] 其他 - 金额为贰仟贰佰万元整[57]
之江生物: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