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欧林生物欧林生物(SH:688319)2023-08-17 16: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万股,6月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15.83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615.8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权相关 -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分别为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500万股(50%)、四川善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0万股(20%)、四川英德生物过程技术有限公司750万股(15%)、武汉昕和生物医药有限公司750万股(15%)[1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5]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股东大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29]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3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42][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担保与交易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公司发生的交易(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达50%以上,或营业收入、利润等占比达50%以上且超一定金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8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7] - 公司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128] - 连续盈利时,两次现金分红时间间隔不超12个月[13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1]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4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42]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51,153] - 公司减资需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符合法律规定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