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八项制度[1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交易与决策规定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比及超3000万元需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一定百分比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4] 董事与会议相关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等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 报告与分红规定 - 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派发[6] - 公司可多种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审议和批准[7] 章程生效与登记 - 修订后章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生效并披露[8]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办理工商登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