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3、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 ...